产品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食品资讯 > 权威发布 > 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3年第61期)
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3年第61期)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 |  2024-04-25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,我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饮料、餐饮具共1068批次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,其中合格1057批次,不合格11批次(抽检信息详见附件)。
 
  一、总体情况
 
  蔬菜制品340批次,全部合格;乳制品240批次,全部合格;食用农产品368批次,其中合格360批次,不合格8批次;饮料92批次,其中合格91批次,不合格1批次;餐饮具28批次,其中合格26批次,不合格2批次。
 
  二、不合格样品情况
 
  1.北京杰强永兴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沙糖桔,2,4-滴和2,4-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2.北京市世军水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,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 
  3.北京伊人轻笑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油菜,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4.北京佳果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杨梅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、糖精钠(以糖精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;该公司经营的桑葚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5.标称北京林水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,北京静瑶超市经营的包装饮用水,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6.北京华光万信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(手机APP)果蔬美生鲜超市(祥云分店)销售的鲜豇豆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7.北京顺鑫龙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,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;该公司经营的绿豆芽,亚硫酸盐(以SO?计)不符合国家标准。
 
  8.北京天和晟京门餐饮有限公司使用、消毒的骨碟、汤碗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附件:   1.本次检验项目.docx
 
     2.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
 
     3.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
 
     4.不合格项目说明.docx
 
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 
  2023年10月28日

TAGS:食品安全 抽检 乳制品 国家标准 农产品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(〔2023〕年第37号)
下一篇: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《广东省湿粉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(2023年第26号)